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01学院介绍
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始建于1983年,其前身为新疆工学院纺织系,2001年成立新疆大学纺织工程系,2002年增设艺术设计专业,2012年更名为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40多年来,学院立足于西北及中亚,服务于新疆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突出理工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特色,将学科发展与地区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为纺织服装行业和文化润疆战略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及艺术设计专门人才,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学科专业。
学院现有2个工科专业(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4个设计学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设计)。纺织工程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01年获批纺织工程二级硕士点,2010年获批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一级学科硕士点,是自治区唯一的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纺织工程(现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点。目前,学院在校学生超过1000人。
院现有教职工近6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2人,校内硕士生导师25人,校外硕士生导师30人。87%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主要来自清华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专业院校,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15人,12位年轻教师在攻读在职博士。拥有自治区级“天山英才”2名、自治区级“天山学者”讲座教授1名,新疆大学教师名师2名,新疆大学校级“天山学者”讲座教授2名。
学院有教学科研用面积近8000平方米,实验设备总价值1500万元,有五个工科实验室和六个设计工作室。学院积极为教学科研搭建平台,现有两个科研平台“新疆大学清洁染整重点实验室”、“丝路服饰艺术研究中心”。2022年申报自治区级新疆先进纺织工程技术中心,新建科研团队2个。近五年来,学院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达800余万元,出版教材及学术专著20余部,发表论文150多篇。
02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03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三)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青年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且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五)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04招聘专业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082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艺术学理论(1301),美术学(1304),设计学(1403),设计(1357),轻工技术与工(082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民族学(03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球探体育比分: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05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06 加入我们
本公告2023年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一)登录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
(二)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三)仔细阅读,并下载《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3)。
(四)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应聘部门-专业-姓名”。
07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莉
电话:2111438
邮箱:961165576@qq.com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
邮政编码:830047